2月17日,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魏世平冒充公安诈骗一案,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00元。
魏世平系市中区水口镇人。1995年至1997年7月期间,先后在乐山城区、五通桥区、峨眉山市等地,冒充公安人员,提上装有玩具手机的“大哥大”包,找借口向出租摩托车车主要摩托车用,并把“大哥大”包交由车主保管,以骗取车主信任将车骗走,共骗取祝××、王××等人的嘉陵、五羊、轻骑100型摩托车18辆,价值10万多元,销赃后获赃款1.5万余元。破案后追回大部分摩托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魏世平冒充公安人员行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