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中区人民法院把经济审判工作作为全院各项审判工作的“龙头”来抓,坚持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强调快审快结,注重社会效果。去年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615件,审结604件,受理标的10772万元,审结率为98.21%,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0772万元。
为适应经济审判工作需要,该院年初对经济审判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并制订出一系列相关制度,形成了更有利于经济审判工作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了经济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在保证案件质量、审理期限的前提下,该院注重做好调解工作。经法庭主持调解结案的案件达162件,占所有案件的26.82%,有效地化解了诉讼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则及时判处。经济审判人员努力学习,勤于思考,大胆受理并成功审理了票据纠纷,集团诉讼集资纠纷等新类型案件,为今后受理类似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与此同时,他们还重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的作用,弥补了专业经济审判力量的不足。一年来,经人民法庭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占全院经济纠纷案件的三分之一以上,有效地推动了经济审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