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最后一个县级市诸暨市出台了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此,全省8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线”,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百姓生活的重要措施。从1995年开始,浙江省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陆续在杭州、宁波等地开展了摸底调查,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财政的承受能力,科学制定预算,合理确定生活保障线。在此后的几年里,全省各地纷纷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把这一制度从城市延伸到农村。目前,全省平均每个月投入保障资金600多万元,已经有20万人左右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