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已于3月1日起施行。记者日前就我市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好《建筑法》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福云。
王福云说,《建筑法》是建国以来我国建筑史上第一部大法,《条例》是更具体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建筑活动走上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化监督管理轨道。对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执法主体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车等各种宣传工具和新闻媒介,集中开展宣传,形成声势。要切实抓好行政执法部门自身的学法活动。
王福云指出,《建筑法》是一部国家的大法,在法中对建筑活动的一些基本制度给予了法律肯定。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管理职能执行,依法加强管理。同时,要以贯彻执行《建筑法》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的成果,继续坚持建筑市场治乱、工程质量治差、企业管理治散和工程造价求合理的“三治一求”方针,抓好建筑市场整顿,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依法规范建筑活动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
王福云强调,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建筑法》的核心内容。目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住宅工程量大面广,质量问题也比较突出,这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大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贯穿建筑活动的全过程,必须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质量和安全才有保证。(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