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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贯彻实施《商标法》成效显著

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

1998年03月05日  浏览量:82

本报讯1983年《商标法》实施以来,我市工商系统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取得了可喜成绩。

组织企业学习《商标法》,增强企业商标意识。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通过电视、报纸、墙报、办培训班、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商标法》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宣传,培训企业商标管理人员约4000人次,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1000人次。到去年底,全市注册商标已达953件,涉及到34类商品,近万个品种。除国有企业外,一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宾馆、饭店也申请注册了产品或服务商标。

做好商标工作,推动名牌战略。去年全市开展了知名商标和推荐著名商标的评审活动,评出知名商标50件,著名商标5件。同时帮助指导企业正确运用商标策略,积极推进企业转制。乐斯日化厂在市工商局的帮助指导下从海口一家公司购买了艾丽碧丝商标,并将日化厂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通过对艾丽碧丝商标的宣传,产品销售额达4.3亿元。

加强商标印制企业管理,切断商标违法源头。全市工商系统每年对商标印制企业进行两次检查,发现违法问题,立即予以处理。并通过年检取消不具条件的企业的商标印制资格,打击违法,保护合法。去年,全市取消了11户企业的商标印制资格。

加强商标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法》实施15年来,我市各级工商部门把打击假冒侵权商标作为商标管理工作的重点,加大力度,层层落实。近5年来,全市共查处假冒侵权商标案件381件,收缴、销毁假冒侵权商标标识195万全业挽回经济损失120(乐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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