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物价部门重点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清费、治乱、减负这个中心,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和执法力度,重点对中小学收费和公用事业、交通运输、城建、公安、证券、医疗等收费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建设项目收费专项检查,查处各种违法收费80万元。去年1~11月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218件,收缴罚没款100.53万元,市物价检查所查处72件,收缴罚没款87.6万元,对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坚持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继续把坚持和完善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省下达我市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控制在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8%作调控目标。据市城调队统计,乐山中心城区去年111月份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为103.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4.6,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3.2%和4.6%,同比涨幅回落3.5和3.9个百分点;据市物价部门统计,全市去年1~11月份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为103.6,同比上升3.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3,同比上升3.3%;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为102.8,同比上升2.8%,分别比上年同期涨幅回落4.9、4.7和10.2个百分点。全市农村零售物价指数为100.1,同比上升0.1%,回落7.6个百分点。去年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幅度中心城区和全市均控制在4%以内,顺利实现了物价调控目标。
完善价格调控体制,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物价能力。在建立和完善调控手段,健全调控机制方面,除巩固、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外,一是增大了专项调节基金的征收力度,1997年征收专项调节基金174.14万元;二是在副食品调节基金的使用上进行了新的探索,用副食品调节基金20万元入股参与蔬菜批发市场建设,以解决菜农卖菜难和搞活蔬菜流通,促进生产的发展,支持了“菜篮子”工程建设。
突出重点,稳定“米袋子”“菜篮子”价格。主副食品价格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是稳定市场的重点。各相关部门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粮食购销政策,到去年10月底止,全市合同定购收购粮食1.1亿多公斤,完成计划的101.1%,保护价收购粮食近1500万公斤,收购均价每公斤达到1.40元,高于国家规定价格8分,有利于农民增产增收。二是为稳定市场物价,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2万元,解决灾后及节日期间猪肉、蔬菜等主要副食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对平抑市场物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乐山城区兴发街市场各种蔬菜品种齐全,价格也十分稳定,有的小菜卖到几分钱0.5公斤。泓兵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