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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烟草大王”的堕落想到的

作者 一丁
1998年02月19日  浏览量:242

据人民日报载,有烟草大王之称的原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利用职权疯狂吞噬国家和集体的资产。据查,褚时健主谋贪污私分公款300多万美元,其中他个人贪污170多万美元;为他人批烟谋利,其女儿索要和接受363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美元,妻子及其他亲属共收受140多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3万元港币和大量贵重物品。

这个案子涉及的金额之大,恐怕是建国以来之最了。读完报道,令人震惊,令人愤慨。掩卷深思,觉得还有话想说。这些年来,我们国家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的襁褓中走向市场,厂长经理的权力也大了。但实事求是地说,这种权力一直缺乏有效的监督。究其原因,一是缺乏完善的监管制度,二是有的主管部门疏于管理。一提监管,就生怕干扰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殊不知,没有监督的权力往往导致腐败。这个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的国有企业虽然形式上转了制,但管理上仍是新瓶装旧酒,特别是对企业经营者疏于监管,让腐败者容易钻空子。上海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曾因贪污受贿受到法律制裁,前不久,其上台不久的继任者又重蹈覆辙,因同样的问题成为阶下囚。你看看,如果对企业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这类事何时到头?

时下,企业转制势头正健,而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又是重要途径之一。日前接触了一些企业职工,他们对参资入股心存疑虑。有的说,你看我们原有的那些股份公司,有的几年来没分过红,也没给股东报告经营业绩,有的亏损企业老板,高级小车照样坐,照样游山玩水,公费旅游。细细想来,不能怨这些职工觉悟低,不支持改革,而是这些问题确实存在。

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要搞活国有企业,就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内容当然包括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管。笔者认为,在当前企业的转制中,对这项内容尤其不能忽视。有了完善的监督机制,才能保证企业经营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护企业职工的改革积极性。同时,这也是对企业经营者的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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