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17日上午,沙湾区某金银首饰加工店刚刚开门后,一辆机动三轮车在店门前缓缓停下,从车上下来一男一女,男的约40岁,着装十分气派,女的约20多岁,打扮得十分入时。男的一进门,便财大气粗地对加工店老板叶某说,“老板,给我们加工两件首饰”。
老板十分客气地请坐,给客人泡上花茶,又顺手将首饰样图递给客人。男的接过样图,对一同而来的那位漂亮的小姐商定了一种样式。老板即吩咐店内伙计们开干,约一个小时左右,一枚金戒指先做成了。那青年又叫打项链,称打完后一起称重付钱,并对小姐说,“英妹,你坐一会,我到对面的烟摊上去买盒烟。”
不一会,一条漂亮的项链在能工巧匠的努力下加工完毕,那位叫“英妹”的小姐迫不及待将项链戴在脖子上,对着镜子照了又照。半个小时过去了,那位叫“顺哥”的男青年却仍未回来,金店老板觉得有些奇妙,便试探性地问那位小姐。此时,那小姐也有些坐不住了,便站在店门前向对面不远的烟摊子眺望。此时,哪里还有“顺哥”的身影。老板见状,忙说“你不能走,你顺哥戴走了那枚金戒指,还没有给钱,你们都走了,哪个付钱?”小姐一听,急得哭了起来……
原来,“英妹”是乐山某地OK厅的一位小姐,那位“顺哥”是昨晚上在OK厅里与“英妹”相识的,一阵温情后,“顺哥”说,“英妹,明天我去给你打根金项链”。第二天,“英妹”便和“顺哥”一道来到这家金店。由于大家都是在舞厅里逢场作戏,那位“顺哥”姓什么?叫什么?何方人也?“英妹”哪里知真情。时间又过了近两个小时,老板知道硬是上当受骗了,只得放那小姐离去。(周剑舞)